一、认证证书和标识的使用原则和要求

1认证证书和标识只能在获证方在获准认证范围内使用,不准以任何方式转让、出售或借用、冒用。使用时必须与获证方单位名称和产品名称放在一起,并将认证注册号标于认证标识下方。

2认证证书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内,经公司年度监督审核通过后,颁发《监督审核合格通知书》,与主证书一并使用,证书才能继续有效,获证方方可继续使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认证标识。

3认证标识可以用于组织有关文件、文具、邮政信件和出版物等组织介绍宣传材料上,但不得用于获证组织的产品上或以其他可能误导的方式,暗示其产品、过程或服务己通过我公司认证。如果用于运输的包装箱上使用该标识,必须声明箱子中产品的生产商已通过管理体系认证并符合具体的认证标准。

4对于检验和校准实验室的管理体系的认证,由于检验报告或实验室报告被视作产品,因此认证标识不能使用在这些报告上。

5获证方在使用公司认证标识时,应遵守本文件及有关使用认证认可标识的要求,同时不能使用cNAS标识,并且不可单独使用认可标识。

6使用公司认证标识时,要在公司标识下方标注认证注册号。排列样式需依据获证方所持证书下方标识。

7使用标识图案时,必须根据公司提供的图样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不得变形使用;

8获证方不得进行被公司认为误导顾客的错误宣传,一经发现不正确宣传证书和标识的误导使用,公司将采取监管措施直至撤销认证资格,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

9.获证方认证证书缩小范围时,应修改所有的广告宣传材料

10获证客户如要在产品包装上或附带信息中声明通过管理体系认证,需包含以下内容:获证客户的标识(例如品牌或名称);管理体系的类型(例如质量、环境)和适用标准:-颁发证书的认证机构。

11、使用认证标识时,应同时附有明确的声明:“如本组织通过IS09001管理体系认证。”以避免导致对该产品、过程或服务通过认证。

12、.产品包装的判别标准是其可从产品上移除且不会导致产品分解、碎裂或损坏。附带信息的判别标准是其可分开获得或易于分离。型号标签或铭牌被视为产品的一部分。

13标志和所附文字不应使人对认证对象和授予认证的认证机构产生歧义。

14获证组织应将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管理纳入组织的管理体系。

15建立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方案,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A) 获证组织制定对各类认证证书和标志使用的管理部门/岗位职责;

B) 使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类别、拟使用的场合、使用方法;

C) 对使用各类认证证书和标志的监管管理方法;

D) 对误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的处理方法,必要时,包括产品追回和处理方法;

二、认证证书和标识的暂停使用和恢复

1当获证方被公司暂停认证注册资格时,获证方应暂停证书和标识的使用。

2当获证方被公司批准恢复认证资格时,公司应及时通知其恢复使用认证证书和标识。

三、认证证书的更换

1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获证方可向公司提出换证申请:

a)证书持有者变更;

b)扩大或缩小认证范围;

c)获证方所在地变更;

d)认证依据的标准改变或换版;

e)勘误。

四、认证证书的补发

1当获证方认证证书丢失或损毁时,应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公司核定后补发认证证书。